上一篇提到這種所謂的二老闆創業經營模式,基本上可以把他概括稱為類似
「寄賣」的模式。
好處是你沒有進貨的壓力、不需要找商品,你不會有庫存貨底。
但相對的利潤會比自己去批貨低 (相關計算方式下回再聊)…...
一般來說,二老闆能分到或者是說對拆的金額為售價的30%~40%,
簡單說1000元的營業額中有300~400元是屬於你的…,看起來不錯吧!
如果月營業額有30萬,其中9~12萬會是你的。
所以說報紙常有這種月入十萬以上的徵攤廣告是絕對真實的!
但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上述這個金額並沒有扣掉你的攤租與營業成本,
一個月所累積的攤位租金會介於4~7萬之間(單日攤位租金從1000~5000元都有,看市場等級)。
所以若以月營業額30萬來說,實際上你所能獲得的金額約為4~5萬上下!
這樣簡單的獲利分析你看懂了嗎?
如果你要達到月入十萬以上,一個月營業額只要達到57萬就可以了…
我們以
最低利潤與
最高租金來計算:
57萬的30%為17.1萬,扣掉攤位租金7萬--->實領10.1萬
另外有件重要的問題提醒大家…
這種二老闆模式是需要將每日的營業額繳回給大老闆(販仔頭)的,
待月底盤點結算後才能領錢,
所以要節制與控制平常自己的花費(別看到錢就拿去花!),最好能夠全數繳回,
以期盼能夠真的領到上述的
”實領”…
獲利的部份了解後,接下來就是銷售的部份了!
用寫得來算看起來都很容易,月營業額要達60萬上下(平均每日2萬),
可不是人人都做得到的喔!
所以...銷售基本功夫的學習也是非常重要的......